序号 |
类型 |
是否需要校考 |
录取批次 |
基本要求 |
特殊说明 |
录取原则 |
校考时间 |
可否转专业 |
1 |
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
否 |
一批次 |
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青岛校区2016年招生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
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
无 |
是 |
2 |
自主招生 |
是 |
特殊类型批次或一批次 |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经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测试并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 |
详见自主招生简章 |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B级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我校同意录取 |
6月份 |
是 |
3 |
高校专项(农村自主) |
否 |
特殊类型批次或一批次 |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
详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将依据公布的专项分省计划,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
无 |
是 |
4 |
综合评价录取 |
是 |
单独录取 |
详见山东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
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 |
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6月份 |
是 |
5 |
贫困专项 |
否 |
单独批次 |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 |
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请咨询当地招生主管部门 |
单独批次、单列计划、依次录取 |
无 |
是 |
6 |
保送生 |
是 |
无 |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只可选择外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 |
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保送生拟录取人选,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
1月份 |
否 |
7 |
国防生 |
否 |
提前批 |
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有关标准;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 |
每年享受国防奖学金15000元,毕业考核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分配到军队工作 |
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上,按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无 |
否 |
8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否 |
一批次 |
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
新疆两年制预科;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一年制预科 |
按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无 |
否 |
9 |
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 |
否 |
无 |
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应届高中毕业生 |
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
教育部负责指导招生录取工作 |
无 |
是 |
10 |
定向西藏就业 |
否 |
一批次 |
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
毕业后到西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
单列代码、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
无 |
否 |
11 |
艺术类(音乐类) |
是 |
提前批次 |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音乐学实行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
按专业方向(不分乐器)分省计划排序录取 |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2月份 |
否 |
12 |
艺术类 |
否 |
提前批次 |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实行统考的省份,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
详见艺术类招生简章 |
高考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且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在进档考生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排序录取;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50%+省专业统考成绩折合百分制*50%) |
无 |
否 |
(美术类) |
13 |
体育类 |
否 |
提前批次或一批次 |
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及所在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
仅限社会体育专业 |
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无 |
否 |
14 |
港澳台侨联考 |
否 |
无 |
考生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且成绩合格 |
考生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住宿原则上安排与内地学生同住 |
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
无 |
是 |
15 |
港澳台免试生 |
否 |
无 |
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
考生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住宿原则上安排与内地学生同住 |
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
无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