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和《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学科特长、综合素质等因素,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共有127考生获得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二、名单公示
现将入选考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6月28日前与我校招生办联系,也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招生办联系电话: 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在特殊类型批次第一志愿(无特殊类型批次的需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注:请考生注意各批次录取的先后顺序。
2. 高考成绩要求。入选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
3. 录取专业安排。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填报志愿及特长等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安排录取专业。
四、其它
1.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发放纸质版合格证。
2. 入选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公布一周内(逾期将可能影响正常录取),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提示登记本人所填报专业志愿及高考成绩等信息。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2.ouc.edu.cn/zsb/zsb/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