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凤阳县城管监察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2、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男性,身体健康。
4、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招聘3名辅助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5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规划建设局一楼东101信访大厅
3、联系电话:0550-2223257
4、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数,择优录用。
四、聘后待遇
1、实习期一个月,发实习工资,实习期满根据实习期情况最终确定是否聘用。
2、正式聘用人员,大学专科,月工资2000元;大学本科或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通过省级统考获得助理以上专业职称,月工资2500元。
3、被聘用的人员,在聘期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并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4、拟招聘的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2年,用人单位负责辅助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5、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可以参加县人社局组织的县规划建设局岗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
特此公告。
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