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泰山医学院有哪些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措施?
答: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做到资金优先使用、资助事务优先办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奖、贷、勤、补、免”资助体系,资助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励志奖学金等省级以上奖助学金。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统筹用于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其中,“弘毅”奖学金是校内最高级别的奖学金,旨在表彰思想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的拔尖创新人才,以及为社会做出卓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优秀学生;学校制定了《泰山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置两个档次。普通奖学金的评选以每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困难补助重点帮扶家庭及学生本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特殊困难的学生;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免学费;学校通过科学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多层次设酬,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另外学校主动与部分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个人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设立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暑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目前重点实施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6级新生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贷款申请表等资料向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2015年学校共有近11000余人次获得各类奖助学金,金额近2100万元。其中36名本科生和2名专科生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金额达30.4万元;3182人获得国家助学金(一档2000元/人/年,二档3000元/人/年,三档4000元/人/年),金额达954.6万元;686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金额达343万元;14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金额达8.4万元;139人获得山东省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金额达69.5万元;11人获得新生奖学金,金额达14万元;11人获得“弘毅”奖学金(4000元/人/年),金额达4.4万元;有2800人获得普通奖学金,金额达287.09万元;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累计发放勤工助学工资近99万元;有28人获得各类困难补助共计9.98万元;2359人成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金额1595.486万元。
综上所述,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各类资助条件的优秀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资助,以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