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黄山风景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卫生防疫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医生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景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治医师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5、现为安徽省各级各类医疗事业单位从事诊疗工作的在编医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每天8:00—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黄山风景区卫生防疫中心一楼诊疗室,联系人:汪建设,联系电话:0559-5580121。
3、报名时须填写《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
三、选调程序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程序。
2016年7月12日在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选调工作由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组织实施,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纪委全程监督。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