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华大学飞行学员综合评价录取方案的公告
来源:清华大学 阅读:659 次 日期:2016-06-27 14:10:39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清华大学飞行学员综合评价录取方案的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素质新型军事飞行人才培养,选拔出更具有飞行潜力的学员,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清华大学自2016年起对空、海军与我校联合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具体方案如下:

从空、海军录取的飞行学员预选对象中,经过军政强化训练和体验飞行后,根据学生志愿以及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学员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占80%、飞行筛选成绩占15%、心理品质成绩占5%。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价成绩=学员高考成绩/所属省份清华同科类录取线×80+飞行筛选成绩/100×15+心理品质成绩/9×5

特此公告!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联合培养飞行学员办公室

2016年6月25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