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同时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加盖公章。 证明材料在体检后7天内交于宣传新闻中心工作人员。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16年6月28日(周二)早8:00前,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110室)集合。体检费用自备(每人约300元)。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体检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
(3)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弃权。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4、有关事项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0533—3587810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6.25
附件:2016年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zbgxqrc.com/new/onews.asp?id=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