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海洋大学保卫处招聘非编合同工岗位说明书
来源:广东海洋大学网 阅读:1185 次 日期:2016-06-28 11: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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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主校区校卫队岗亭 |
岗位类别 |
特殊岗 |
岗位等级 |
三级 |
岗位职责 |
1、基本职责执行《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管理实施手册》的规定。 2、严格遵守校卫队交接班制度和校卫队员执勤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3、接警。受理师生员工的报警,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校园“110”及区内巡逻组。队报警事项要记录在值班日记。 4、瞭望。对视线范围内的周边进行巡视、瞭望,发现可疑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报告”110”及巡逻队。 5、盘查可疑人员。 6、填写值班日记。 7、配合辖区内领导及其他队员完成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
聘用条件 |
1、政治合格,热爱祖国,热爱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历清白。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会讲普通话,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
岗位名称 |
海滨校区巡逻 |
岗位类别 |
特殊岗 |
岗位等级 |
三级 |
岗位职责 |
(一)基本职责执行《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管理手册》规定。(二)具体职责: 1、在科长和分管干部的领导下,完成校区内的安全保卫任务。 2、负责校区内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及外来人员等工作的巡查与监督。 3、负责检查和监督教学楼、综合楼、大门口等岗位值班状况。 4、负责纠正或处置校区内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纪违章行为。 5、负责各类纠纷、事故、案件等突发事件的处置、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6、负责检查校区内各类广告、标语、宣传画报等内容及设置是否合理,发现不健康、违法、违规等现象的要马上报告和处理。 7、负责检查和监督校区内进行的各项文体活动和其他团体活动是否合理、合法,发现影响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等行为的要及时制止。 8、负责夜间零时以后对滞留在校区内公共部位的校内、外人员劝导回宿舍和离校工作。 9、做好当班情况和交接班的记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敢抓、敢讲、敢干。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5、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 |
聘用条件 |
1、具备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员的相关聘任条件。 2、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无犯罪记录。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5、熟悉法律、法规等政策,无犯罪记录。 6、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
岗位名称 |
海滨综合楼值班 |
岗位类别 |
特殊岗 |
岗位等级 |
三级 |
岗位职责 |
(一)基本职责执行《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管理手册》规定。(二)具体职责: 1、在科长和分管干部的领导下,完成综合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教学楼范围内的治安及外来人员等的巡查与监督工作。 3、熟练掌握教职工、学生的基本相貌,礼貌相待。负责查询进出综合楼的外来人员,做好登记、验证及放行工作。 4、未经批准,严格控制任何人进入综合楼进行各种培训班和文体活动。 5、严格控制一切车辆在综合楼门前停放,因工作需要暂时停放的车辆除外。 6、密切注意综合楼内的安全动态,及时制止在综合楼内进行的各种违反学校规定的活动及操作行为,遇到制止不了的违反行为要及时报告处、科领导。 7、负责搞好所属范围内的卫生清洁。 8、检查各课室门窗的关锁等情况,做好当班情况的记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敢抓、敢讲、敢干。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5、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 |
聘用条件 |
1、具备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员的相关聘任条件。 2、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无犯罪记录。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5、熟悉法律、法规等政策,无犯罪记录。 6、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
岗位名称 |
霞山大门口 |
岗位类别 |
特殊岗 |
岗位等级 |
二级 |
岗位职责 |
(一)基本职责执行《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管理手册》规定。(二)具体职责: 1、在科长和分管科长的领导下,完成大门口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查询进出大门口的机动车辆、人员及其所携带的贵重物品,按规定做好登记、验证及放行工作; 3、负责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卡的发放及收回工作。严禁营运、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入校区。 4、负责校区内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外来人员等工作的巡查与监督工作。 5、负责纠正或处置校区内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纪违章行为。 6、负责各类纠纷、事故、案件等突发事件的处置、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7、负责检查校区内各类广告、标语、宣传画报等内容及设置是否合理,发现不健康、违法、违规等现象的要马上报告和处理。 8、密切注意校区的治安动态,遇到重大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110”和科领导。 9、负责搞好值班室和大门口所属范围内的卫生清洁。 10、做好当班情况和交接班情况的记录。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工作标准 |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敢抓、敢讲、敢干。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5、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 |
聘用条件 |
1、具备广东海洋大学校卫队员的相关聘任条件。 2、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5、熟悉法律、法规等政策,无犯罪记录。 6、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它规定。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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