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院 阅读:2670 次 日期:2016-06-28 11:20:3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沈阳建筑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须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并欢迎你考入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深造!为了方便你办理入学报到的各项手续,我们对报到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如下提示,请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2015年9月8日(周四)上午8:30-11:30。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和建大研究生微博、“研途”微信平台公布,请注意查阅。

二、报到地点: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研究生新生报到处(请见校内指示牌)。

三、报到需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其他材料复印件各一份,A4大小)。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递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方法: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地区的考生,请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部);党组织关系在沈阳以外地区的,转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

4.户口迁移证。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现户口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以及现户口为非集体户口的非定向就业新生不迁移户口。选择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各项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

温馨提示:户口迁移至学校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此外,由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一定周期,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及毕业前三个月,将暂停办理与户口有关事项。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生源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后一周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提交至所在学院,学校将统一办理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入学后另行通知。

6.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自愿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并于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

四、缴费说明

1.学费。学费可一次性缴纳,也可分年度缴纳,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不收取现金。请所有新生在开学报到前10日内,将学费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龙卡内,缴费收据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发放。为保证转帐扣缴的成功,请在存款时在应缴费用的基础上多存10元。

2.住宿费。住宿费为1100-1800元/年(以实际住宿情况为准),新生在报到办理入住手续时以现金的方式缴纳。

此外,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可自备也可自愿购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的床上用品,价格为342元/套(含棉被1个,夏凉被1个,棉褥子1个,被罩2个,床单2个,枕芯1个,枕套1个,枕巾2条,蚊帐1个,被蒙1个)。

3.其他费用。体检费60元,硕士基本医疗保险费180元/学制内,博士基本医疗保险费270元/学制内商业医疗保险费40元/年(自愿)。

4.建行龙卡使用注意事项

①为方便新生入学缴费、在校期间生活消费及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学校统一为每位新生办理了建行龙卡。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袋上标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错误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24-24692692)。

②核对无误后,请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当地任意建行柜台办理银行卡密码修改业务(银行卡统一初试密码为:955330),银行卡密码修改成功后,方可正常使用。

③新生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可一并存入建行龙卡内,学校只按收费标准扣缴学费。

④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龙卡,将作为在校期间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专用账户,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及时挂失并到所在学院(部)备案后办理新卡。

⑤因故不能报到入学的新生,请将银行卡邮寄回计划财务处(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计划财务处,邮政编码:110168)。

五、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说明

请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首页(网址:http://grs.sjzu.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研究生”栏下登录。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可自行修改登陆密码,需要维护和填写的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维护:包括“自然信息”、“学历历史信息”、“其他信息”及“头像修改”。

2.亲属信息维护:至少填写2名亲属信息,“亲属联系电话”依次填写所填亲属的联系方式,中间用逗号间隔。

3.系统维护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年8月5日。

4.有关说明:

①请认真阅读页面中的操作提示或样例并按要求填写。

②“自然信息”中:

联系电话:将作为通知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准确填写;

家庭住址:选择现在家庭所在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

乘车区间:是指家庭所在地区,须与“家庭住址”一致,县级地区的选择区间应按所在县的隶属市选择;

生源所在地:选择报考研究生时所在的省市。

③“其他信息”中: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从大学本科开始填写;

本人简历及社会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④头像修改:上传本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像素为390(宽)×567(高),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1M、不小于100KB,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该照片将用于校园卡的制作,请务必按要求及时上传。

六、注意事项

1.请新生务必在系统维护截止日期前完成信息维护,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或填写信息及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入学报到及入学后学籍注册、教学等各培养环节的正常进行。

2.所有新生都必须按时报到并交回录取通知书(可将录取纪念卡裁下留作纪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部)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在校内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住宿的,须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可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4.研究生宿舍内禁止违章用电用火,报到时请勿携带电炉、电热杯、电褥子、电暖手宝、吹风筒、电夹板、酒精炉等器具。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报考资格、档案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6.请随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页、建大研究生微博和“研途”微信平台的相关通知,如有其他变化将及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研究生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1.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 公 室:024-24692889,联系人:金 宁

研究生管理办 公 室:024-24694567,联系人:于 洋

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024-24694568,联系人:郭 洋

2.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李科衡 024-24690073
土木学院 魏学艳 024-24694123
环境学院 韩仲旭 024-24692828
材料学院 朱伟杰 024-24690301
机械学院 张 浩 024-24690076
交通学院 张 宁 024-24694850
信息学院 宫 巍 024-24690043
管理学院 张 帆 024-24692229
商学院 邱明浩 024-24692272
艺术学院 牛思琦 024-2469225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思萌 024- 24693980
理 学 院 戚 红 024-24691848
外语学院 彭 鹏 024-24690689

3.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grs.sjzu.edu.cn

建大研究生微博:http://e.weibo.com/u/2340846533

“研途”微信平台:微信号为SJZU_ya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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