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的名单,现将浙江省2016年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我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1-88906609。公示时间:2016年6月25日至7月8日。
除已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在6月26日-27日通过我院网站“2016年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填报”图标登录填报自主选拔(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在入围的全部院校中选择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放弃填报。填报志愿后放弃志愿的考生,文理科第一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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