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
2、面试按学科分成七组。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七组面试时间为全天;五组上午面试学科为职业中专音乐、区直及镇街初中小学音乐,下午面试学科为职业中专信息技术、区直及镇街初中小学体育、区直及镇街初中小学信息技术;六组上午面试学科为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地理、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化学、区直及镇街初中小学地理,下午面试学科为枣庄市第十八中学物理、枣庄市第十八中学生物、区直及镇街初中小学物理、区直及镇街初中小学生物。
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七组参加面试的全部考生务于上午7:30前到达相应候考室;五组、六组上午面试考生务于7:30前,下午面试考生务于13:30前到达相应候考室。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所携带的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判零分。
4、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签,产生面试顺序,并在《面试顺序登记表》上登记签名。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5、考生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6、考生进入备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等。教材及备课纸统一发放,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说课(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7、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统一发放的教材及现场所备教案。面试时,只报抽签序号,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8、面试结束后将教材、备课纸上交工作人员,不准带出场外。
9、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
10、特别提醒:全程电子监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