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师资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情见附件1)
二、待遇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紧缺学科专业引进的国内外博士
(1)购房补贴: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毕业的博士5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3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4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2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
(2)一次性安家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毕业的博士20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15万元人民币。
(3)科研启动经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毕业的博士,文科类10万元人民币、理(医)科15万元人民币、工科类20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文科5万元人民币、理(医)科10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5万元人民币。
(4)博士学位津贴:服务期内1500元/月,服务期满后,参照学校当时引进博士的有关学位津贴的规定执行。
(5)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自来校之日起按副高职称享受校内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6)配备工作电脑1台。
(7)配偶可随调,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2、其他学科专业引进的国内外博士
(1)购房补贴: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毕业的博士4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2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10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30万元人民币,或提供住房一套(120平方米,毛坯房)及10万元人民币装修补贴,在校连续工作10满年后,住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
(2)一次性安家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毕业的博士15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12万元人民币。
(3)科研启动经费:海外及国内985院校、中科院毕业的博士,文科类5万元人民币、理(医)科10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5万元人民币。国内其他院校毕业的博士,文科3万元人民币、理(医)科5万元人民币、工科类10万元人民币。
(4)博士学位津贴:服务期内1500元/月,服务期满后,参照学校当时引进博士的有关学位津贴的规定执行。
(5)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自来校之日起按副高职称享受校内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6)配备工作电脑1台。
(7)配偶可随调,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紧缺学科专业和其他学科专业由学校根据人才供需情况界定,博士研究生享受市、校两级安家费、生活补贴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下人员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不入学校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及奖惩、职务及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与学校在编同类人员相同,其中职务及职称实行学校聘任制,按国家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公积金)。未取得中级职称硕士自来校之日起按中级职称享受校内津贴待遇。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电子简历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电子稿等以附件形式向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xyxyrsk@163.com)发送一份。(简历投递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xx姓名—xx学历—应聘xx学院—xx专业—毕业于xx学校—xx专业)
四、招聘时间及方法
招聘时间及方法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338004
联系电话:0790-6666026
联系人:张老师、罗老师
E-mail:xyxyrsk@163.com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