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阳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招聘审判辅助人员面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面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客观、公正。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四、面试工作组织
1、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2、考官组设立主考官1名,考官6名。
3、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面试过程的监督。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考生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00时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程序
1、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早上7:2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超过15分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按应聘岗位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2、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七、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先锋网上公布。
本方案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社局会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0-6722407
0550-6735941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6月27日
附件: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xls
详情请见:http://www.fengyang.gov.cn/dt2111111506.asp?DocID=211117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