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是全国百强县市,是钱塘江观潮胜地,位于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南翼、浙江省北部,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气候四季分明,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皮革之都”的美誉。海宁市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是王国维、徐志摩、金庸、蒋百里等名人的故乡。
国家重点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海宁技师学院〈筹〉),坐落于海宁市区,是教育局下属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一所培养中、高级应用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课教师3名,实习指导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2∶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行政楼(1号楼)208室(海州东路219号教育园区内)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和要求 |
室内设计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室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 |
美术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中包含“美术”和“艺术设计”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
★数控铣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专业,数控铣工或(加工中心)高级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铣项目比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
工业设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业设计专业,制图员高级工及以上或助理包装设计师(三级)及以上 |
打★的为紧缺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必须是相关专业毕业)。
3.年龄为18-30周岁(1985年7月6日到1998年7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5周岁(1980年7月6日到1998年7月6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 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相关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直接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数控铣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为紧缺岗位,不受该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专业课教师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提问”+“技能测试”,两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按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
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以“试讲+提问”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试讲+提问”测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试讲+提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实习指导教师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紧缺岗位考试采用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岗位理论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技能操作对象。
面试:内容为试讲,满分为100分。
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
数控铣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数控铣床加工。
工业设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技能操作为:制图员职业技能和包装设计师职业技能。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40%来计算确定。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60%计算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技能成绩再相等以面试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测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技能操作,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技能操作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网(www.zjhnjx.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明确聘用对象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网(www.zjhnjx.com)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87177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