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按照教学进程表和学期教学进度计划组织教学,教学过程做到认真备课、认真讲课、认真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考试考查。
3、了解熟悉任课班级学生情况,做到因材施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主动与辅导员联系。
4、参加政治学习、学术活动、教学研究和各项集体活动。
5、能独立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承担所授课程建设任务。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6、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审定自编讲义、补充教材等参考资料。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7、参加编写教材大纲、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了解本学科学术、技术发展动态;参加科研、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及教学研究;每学年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参与学院一项创新成果项目研究并获得成果。
8、主持实验室、实训室及教学设施建设,参加生产实践。
9、承担学生导师的相关工作。
10、教师上课用播放DVD等教学片代替,或安排在课室上课而去图书馆查资料等情况,均属违规,如有发现,按学院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11、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