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出场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考生即可进行审题,并口头作答,答题结束请报告。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退场,到工作人员处签字确认成绩。
二、考官人数为7人。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有效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考生的总成绩招聘方案中规定的比例相加计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严格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四、考生应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自觉接受验证,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考单位或考官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不得配戴标志性物品,如胸针、手表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候考室,如果发现,取消面试资格。等待面试的考生,应集中在候考室。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结束面试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不得对外泄露面试题目。
五、考生到达面试考场入口处,不要敲门,等待场内工作人员引导,入场后在应试者位置上就座,面试过程中不得进行自我介绍,答题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听从主考安排,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及时上网,关注面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