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普通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招收“专升本”学生。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加快推进省属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实现普通“专升本”从“学历提升”向“职业发展”转变,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培养一大批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理论知识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二、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学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三、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 “专升本”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 “环境设计”, 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普通“专升本”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由我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拔,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
五、工作程序
发布招生简章→报名考试→录取→公示→监督→复核→备案→报到注册
六、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学校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教学和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八、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