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规定程序,确定闫首良、刘卓、吕旭雅为拟接收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16年6月30日—7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或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反映。为便于核实反映的相关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人事处
通信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电话:68717207
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 办公室
通信地址:海淀区万柳中路5号 联系电话:825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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