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桂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为确保2016年度桂林市临桂区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公告。
一、说课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通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择人才。
二、说课对象
报考2016年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 岗位,并通过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复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
三、形式、方法及内容
根据报考岗位,形式为:说课,总分为100分。
内容: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内容,考生提前30分钟备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四、说课时间、地点及考生资格确认
(一)时间:2016年7月9日。
(二)地点:桂林市临桂区第一中学(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7号)。
(三)考生资格确认:7月9日上午8:00前,请参加说课的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桂林市临桂区第一中学说课考点候考室进行说课资格确认和按组抽取考试顺序号。
8:00后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说课资格。
五、说课的组织及程序
在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一)说课考点场所设置
说课考点分别设立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说课考官的组成
说课考官的组成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区中小学教师中选用7人担任相应考场的说课考官。每个考场设评委席、监督席、计分员席、核分员席。
(三)说课考生管理
1.考生说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期间一律不得离开候考室。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已携带进入侯考室的,须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
2.考生说课结束后,严禁返回侯考室,立即离开考点。
(四)说课的程序
1.同一岗位面试试题内容一致。
2.考生在候考室按自己抽取的顺序号依序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8:30开始说课,说课进行时,考生按抽取顺序由引导员带入考场,考生自报顺序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说课时间为15分钟。
(五)说课的评分办法
1. 说课实行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每个考场7名考官,每位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位考生得分。
2. 评分办法: 各要素分值可评价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采用7名考官各自评出的要素分值的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余下5名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如果该岗位招聘人数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适用参加笔试考生),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先;如果再次出现该岗位招聘人数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参考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参考考生的笔试《教育学与教育法基础知识》科目分数,成绩高者排先;如果该科目成绩相同则参考《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分数,成绩高者排先,如再次出现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免笔试考生如果该岗位招聘人数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重新组织面试。
3.每位考生的说课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计分员对每位考官的评分进行统计,计算好该考生最后得分,核对无误由主考官、监督员和计分员签名后,将汇总表及每位考官的评分表装袋密封。
4.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公布栏公布。
六、成立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由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⒉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属桂林市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解释及咨询电话:0773-5582025、5592532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人事股。
相关网站:桂林市临桂区教育局网站(http://lg.gljy.cn)
临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