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中的《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型和主观题型组成,客观题型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型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特别提示:考生在答题前务必要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上的“作答须知”或“注意事项”;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方可入场;手机、提包和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等不得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每人65元,其它三门科每人每科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