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均为灭火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二)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役士兵,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1日。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13日。
报名地点:井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报名材料:《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附件二),附件二可以在体能测试结束后提供。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生于7月18日到井开区消防大队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
1、开考条件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计划。
2、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
(1)时间:2016年7月20日。
(2)地点:吉安县体育场。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10%,其他各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三。
(4)体能测试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5)理论测试:卷分100,由消防大队提供1000题库,由招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在考试前选题出卷、打印、密封。考试考点:区消防大队
时间:2016年7月21日
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7月26日。
地点:消防大队。
由招聘小组负责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井开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2、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应试人员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
(五)总成绩宣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测试成绩×50%+理论测试×30%+面试成绩×20% 。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时间:2016年8月2日,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3、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井开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区公安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区公安消防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公安消防部队相应职级士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区消防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初聘合同制消防员为2630元/月,主要由基本工资、出勤考核奖、绩效考核奖、高危补贴等构成。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服装,在基层中队执勤提供免费食宿。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合同制消防队员本人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井开区消防大队专职队队长:罗凯
联系电话:18807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