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截至2016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医学类临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护理专业人员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2、年龄要求:
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硕士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规培合格人员可放宽年龄到32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