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金晓平 | 女 | 护士 | 上海市民政局 |
公示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
联系电话:66974563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6月30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21cnhr.gov.cn/sydwgkzp/detail.jsp?lmCode=A2703&viewID=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