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赣州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从事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职能。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09]2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招募部分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见习岗位15人。
二、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协助相关科室(单位)做好文件处理、来电来访接待、日常有关业务处理等工作。
三、招募条件:2016届普通高校大专以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业不限。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文件有关规定,给予见习人员一定生活补贴。
五、见习期限:一年,见习时间拟定从2016年8月开始。
六、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2016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22到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102房)报名,联系人:张李伟,联系电话:8196096。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