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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299号)及《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22号)和省知识产权局文件《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南昌市继续设立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7月4日至7月29日进行。为做好省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考及南昌考点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三个步骤。
1.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
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进程,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8月5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4时。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本次考试报名费按参加考试科目收取,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收取45元/人。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5.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54像素,高:472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