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休宁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7月11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地 点:休宁县政府大楼三楼311室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7512584)。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字)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除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为7月13日,考生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