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非事业编合同制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860 次 日期:2016-07-07 1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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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非事业编合同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

3.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勤奋踏实,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二级学院)。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6.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21.226.2.187:8081/sydwzk/。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1日9:00-2016年7月7 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1日9:00-2016年7月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7月1日9:00-2016年7月8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和缴费者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7月10日9:00-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需上传毕业证书,2016届毕业生可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传图片时请注意格式。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

1.笔试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对岗位认知、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前学校将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由学工处、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成绩单,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可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根据体检和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非事业编合同制,档案挂靠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首聘合同期限为3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待遇

工资按学校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221116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话:0516-838891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李老师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9

附: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非编合同制辅导员招聘岗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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