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同意湖北科技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6] 50号)文件精神,在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本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业务考核、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等结果,并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高超等15人为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 (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8338002)或人事处(8338007)反映。
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0一六年七月六日
附:拟聘人选基本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rsc.hbust.com.cn/wygkcn_ShowArticle.asp?Wygkcn_ArticleID=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