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报名参加平江县2016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2016年7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复审地点:平江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县委机关大楼五楼)。
三、复审对象:凡2016年7月1日前已在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四、复审方式
(一)现场复审: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供材料清单到指定地点提交县委人才办现场复审。
(二)视频复审: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复审的报名人员,须在2016年7月10日前,进入“平江人才在线”QQ群,并约定在7月12日前完成视频复审,在复审过程中按照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到指定邮箱(pjxrcb@163.com)或发传真(0730-6222152)到县委人才办。
(三)参加复审的人员请先加QQ群(群号575183780),并备注验证信息“岗位代码+姓名”,以便联系。
五、复审提供材料清单
现场复审需提交材料。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四)人才引进适岗资历量化评分表(自评)和评分涉及的证明材料;
(五)如报名者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视频复审需提交材料。
学历、学位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电子照片,人才引进适岗资历量化评分表(自评)和评分涉及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电子档,承诺书扫描电子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均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县委人才办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资格复审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引进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事宜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30—6788977
中共平江县委人才办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