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万源市范围内人员:
1.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聘]的万源市在职在编财政全额预算人员。
2.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要与报考单位性质相符合。公务员若报考事业单位,要作出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事业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不含试用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需的知识及技能条件要求详见《万源市2016年公开考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万源市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本次考调,需任教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4年8月11日以后发布公告招录[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未满3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或处分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万源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乡镇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以上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均截止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