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范围:
只招收已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围资格的考生(入围名单查询:http://www.qzu.zj.cn/content/20551.aspx)。
★录取批次:
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考生必须在第二批提前批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
特别提醒: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的录取时间为2016年7月27—29日。由于浙江省文理科第二批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4日—25日,而第二批提前批录取时间较晚,因此,凡是7月17日填报我校三柆一体的考生,仍需在7月24日—25日填报文理科第二批志愿,防止因提前批未录取而错过第二批志愿填报与录取。
由于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与文理科第二批属于两个不同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录取时间均不同,因此两批次间互不影响,即提前批若不录取,不影响正常批次的录取。
★招生计划:
批次 | 专业 | 科类 | 计划(人) | 学费(元/学年) |
第二批提前批 | 学前教育(师范) | 文科 | 20 | 5520 |
第二批提前批 | 学前教育(师范) | 理科 | 15 | 5520 |
★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按照考生实际考试科目数所获得的成绩进行折算。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高统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