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1.生源范围:只招收已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围资格的考生。
2.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
3.志愿填报:2016年7月1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相同。
4.招生计划:
5.录取规则:实行分类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文理科招生计划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素质测试(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6.转专业政策:由于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形式与普通文理科正常批次录取形式不同,根据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学校只允许三位一体录取考生在相同别类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之间互转,即小学教育(师范)与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之间、机械类与自动化类专业之间可以按转专业规则互转,而不能转到学校非三位一体招生的其他专业。
二、如何填报三位一体志愿
1.根据我校三体一体招生章程规定,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报考专业必须与测试类别相对应,否则无效。即测试项目为教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测试项目为工学类的考生,只能填报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2.填报专业时,同一类中的两个专业考生可以兼报,也可以二选一。如教育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两个专业;部分考生只喜欢其中的一个专业(也就是说“非该专业不读”),则可以只填报其中之一,同时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否则仍有可能被调剂到另一专业。
3.录取时间:2016年7月27—29日。特别提醒:由于浙江省文理科第二批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4日—25日,而第二批提前批录取时间较晚,因此,凡是7月17日填报我校三柆一体的考生,仍需在7月24日—25日填报文理科第二批志愿,防止因提前批未录取而错过第二批志愿填报与录取。
由于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与文理科第二批属于两个不同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录取时间均不同,因此两批次间互不影响,即提前批若不录取,不影响正常批次的录取。
三、2015年三位一体录取分数
三位一体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20%,学校测试成绩占30%,高考文化成绩占50%。由于学校不知道任何一位入围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因此无法准确推算与预估今年的录取分数,在此提供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录取分数,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