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列入体检对象的考生按以下通知参加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6年7月13日(周三)上午7:00前,到奉化爱伊美大酒店(奉化市南山路178号,奉化太平洋购物中心附近)集合。
二.受检人员必须空腹,并随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黑色水笔1支、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用320元(多还少补),所有体检费用自理。逾期未到或未带指定物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体检纪律
受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和医生的安排。随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上交,不得向外界透露体检有关安排。不得向有关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擅离体检现场,不得无理取闹。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不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违纪处理。
体检结束后,所有人员仍原车返回。如自行返回的请向带队人员请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体检人员身体各部位有手术疤痕,请随带相应的手术小结。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由于体检早上报到时间较早,外地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入住奉化。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尿检时请留取中段尿液。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奉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