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龙泉市公布2016年新招聘教师城区学校留用(试用)规则通知
来源: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791 次 日期:2016-07-12 15: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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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招聘教师: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2016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实际情况,经研究,公布2016年新招聘教师城区学校留用(试用)规则如下:

一、职业教育专业学科(陶瓷、电子、机械学科,另在语文学科中择优选一名文秘专业本科生作为职业专业科教师)、校医、硕士研究生留城任教。

二、龙泉浙大中学个别紧缺学科:因龙泉浙大中学教师由市中职校、龙泉一中教师分流、现在职教师选调等因素构成,目前正在落实中。如果存在个别紧缺学科,需要从2016年新招聘教师对应紧缺学科补充,补充试用(1年)录用顺序规则如下: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对应本科,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留用;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对应本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留用。

三、社会学科前2名直接留城任教,第3-5名留城任教2年后重新分配农村学校任教,第6-8名留城区任教1年后重新分配农村学校任教。

四、语文学科前3名直接留城任教。

五、根据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分配个别学科教师留城区任教1年后重新分配农村学校任教。

六、其他分配农村学校任教。

龙泉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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