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3号)相关规定,考生应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报广西招生考试院。
我院2016年新生现场报到日期为2016年9月8日8:00-20:00。自9月8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到校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我院将汇总未报到新生信息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
申请延期报到的新生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1、下载《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生延期报到申请表》(见附件)。
2、于2016年9月8日前将填写好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快递方式寄至: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邮编:530008;电话:0771-3151595/675821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