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已经进入体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李艳春 严 岩 熊 鸽 包 兴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早上7:30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芙蓉路157号)前坪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2.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用自理(经费约450元/人),检前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交付。
4.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6.务必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服从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