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吉安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吉安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 播音主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普通话测试一乙以上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广播电视台、爱吉安手机客户端、爱吉安网、吉安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为吉安广播电视台四楼人力资源部报名(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19号)。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所需材料:填写一式两份《吉安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六个月以内)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50元。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6的比例;不足1:6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否则取消本次招聘。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
(1)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面试采取专业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
(5) 笔试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等原因,出现入闱笔试人数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对未按时提出书面放弃申请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爱吉安手机客户端、爱吉安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796-8220988
2.监督举报电话:0796-8231043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