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26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受理申报评审建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二)受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6日。
(三)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30日。
(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开展,评审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评审要求
(一)自今年起,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具体操作请按照《关于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要求进行。未建立人事管理单位用户帐号的单位,请及时设置好单位登录系统帐号,并通知今年要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及时注册个人用户帐号,个人于7月25日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后还需要同时提供申报评审的相关纸质材料,纸质版申报表格请登陆“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网站(网址:http://www.jmzjzc.com)“表格下载”栏下载或我局网站(网址:http://lbj.kaiping.gov.cn)的热点专栏(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栏)下载。请留意表格内的填表说明,依照说明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建筑(建材)高级资格人员需分别提供Excel格式和Word格式的《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表四)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三)申报评审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提交《()年度报送评审人员名册登记表》(表十),一式2份。
(四)在本市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9份(申报评审表三,规格为A3;其中一份为原件,不需提供电子版)。不需提交《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申报评审表四)电子版。
(五)除以上几点要求外,其他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江人社发〔2016〕263号文件(详见附件1)要求提交。
三、评审收费
职称评审收费按省人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
四、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认真学习省、市评审通知,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填写不规范、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等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专技股咨询电话:2290938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lbj.kaiping.gov.cn/l_bull.asp?id=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