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山东女子学院是否允许学生进校后转专业?
答: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内容规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公布“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总成绩在原专业排名前10%的名单”, 符合文件中第二章规定的“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且在此范围内的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可通过“转专业申请填报系统”,提出申请,并打印《山东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于开学后第一周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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