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文件精神和2015年度我市驻军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安置计划,现将随军家属定向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形式
招聘对象为列入2015年度景德镇市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此次定向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表
详见《2015年景德镇市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四、定向招聘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9:00-11:00.
3、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09室(沿河西路59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考试时间与内容:
考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 9:00-11:00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无指定教材),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和公文写作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试卷上作答。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考核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景德镇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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