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