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秦黎聪等8位同志(见附件)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7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4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17632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来宾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brcw.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7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