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 公告》相关要求,德安县中小学(幼儿园) 第一批及调剂入闱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按照教育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递补入闱人员,现将递补入闱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确定(名单详见附件1):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进行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审核时间及地址:
审核时间:2016年7月19日
审核地址: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二号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可委托办理)
(一)属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当场亲笔书写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3);
5.教师资格证(2016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证明,要求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层次和学科);
6.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考生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薄(属地户籍证明材料也可);
7.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8.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9.个人简历一份。
(二)属正式在编教师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证件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
4.毕业证;
5.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属地户籍证明材料也可);
7.正式在编教师,需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4);
8.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9.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10.个人简历一份。
如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且本人签名并加盖手摸。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送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公告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安县教育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六、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电话不畅通导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7月15日
附件1:德安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 递补人员入闱面试前资格审查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jjrs.gov.cn/Rea_100.asp?ID=516
附件2:证 明
附件3:承 诺 书
附件4:证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