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的要求,2016年春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 7:30,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地点:南安市体育馆门口
二、第一批体检对象
详见附件。
三、应带材料
个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请自备零钱用以支付乘车费)。
四、体检须知
1、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2016年春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详见附件)进行报到排队,报到及体检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地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体检地的设备。
2、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的相片的身份证明。
3、严禁携带手机、小灵通、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
4、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跟护。
5、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7、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
8、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9、考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待确定考生已经按要求检查全部内容后方可离开。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对象由人社部门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予以通知。阅读本通知后,请于7月15日下午15:00前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XXX(姓名)已阅知事业单位体检通知,会准时参加体检”为邮件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nagwy@163.com。
2、在职报考者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于体检报到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处于怀孕期间的考生,需携带有关怀孕证明于7月15日上午10:00前到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综合管理科办理延期体检手续。
4、拟参加体检人员应查清本人档案现寄存地,以便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5、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及时提供县(市、区)级计生证明、综治证明,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0595-8637351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7 月13日
附件:2016年春季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第一批入围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ananrc.net/news/shownews.asp?newsid=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