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翔安区食品药品监管专职协管员招聘简章
来源:翔安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727 次 日期:2016-07-18 17: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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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区食品药品监管专职协管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地点及岗位职责

(一)工作地点:翔安辖区各镇(街、农场)、村居,服从组织全区统一调配。具体由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安置工作岗位。

(二)岗位职责:

1.隐患排查。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档案、发现和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工作。

2.信息报告。负责建立辖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档案,及时报告证照办理情况,指导集体聚餐和群众办宴席,及时发现辖区潜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并及时报告。

3.协助执法。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指导证照办理、纠正不符合规范行为、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违法行为、调解消费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等工作。

4.宣传引导。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等。

5.完成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正在接受政纪党纪和依法立案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热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志愿到基层(含农村、山区、海岛)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能适应基层户外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常巡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调整安排;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楼大厅(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

咨询电话:7889080,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照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进度,难以在短期内完全审核无误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由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划定,届时报考人员可在翔安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按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体检费用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2.考核。考核人选由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相关规定与翔安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试用期满后由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统一安排工作。

4.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5.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人均包干5.2万元人民币/年(含工资、“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奖、商业险、人事管理服务费等)的标准执行。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翔安区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邀请翔安区纪检监察部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室进行监督。

2.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在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1.《报名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摘录加分专业)》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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