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16年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公开调剂补充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