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58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度标准化(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度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30日(星期日)举行,分为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分别设《标准化综合应用》和《标准化基础知识》两个科目。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30日 | 9:00-11:30 | 标准化综合应用(初、中级) |
14:00-15:30 | 标准化基础知识(初、中级) |
二、考试管理模式
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自2016年起实施滚动管理方式,参加考试的人员只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即可取得资格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标准化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标准化助理工程师
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标准化工程师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标准化专业工作满5年。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有关学历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要求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的累计时间。凡因违法违纪处于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6年7月25日9:00至8月5日17: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公布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1),于8月9日将汇总表和报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社厅、省质监局现场资格审查(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质监部门负责。各市人社、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在8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各市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资审通过标记。考试费用按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5.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25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2016年度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明确了主要参考书目和辅助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安徽省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6版)》。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执行。
各市、省直管县人社局,应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等组织工作。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