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热爱公安事业;
2.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3年称职以上;
3.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时间截止2016年8月1日;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6.科员及以下人员,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龄35周岁以下;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年龄30周岁以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截止2016年8月1日;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身体健康;
9.符合相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