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加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笔试后2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4号楼405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详细请戳公告:四川省公安厅2016年考试选调业务骨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