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和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外省四川籍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3:1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面试工作安排在考生面试通知书载明。